回港途中,在機上看看雜誌,讀到一篇介紹旅遊地方的文章,筆者竟將之寫成充滿感情的情信,可證文字的可怕。
不知不覺,我已經守候在你身邊好幾千年。聽說你近年發展一日千里,穿戴也變得時髦醒目,活脫脫已是一個大都會了。而我,卻甘心在距離你不遠處,停頓在初跟你相識的時光,默默地、努力地保存原來的面貌。
那些有如秀髮般輕柔的河水、亭台樓閣的精緻輪廓,還有簡樸秀麗的心靈氣質,沒有因為歲月而改變了多少。為的,只是希望在你回來的時候,仍然記得我,仍然會愛我。雖然我的名字是朱家角而不是朱麗葉,可是,我跟她卻一樣深情。
很久沒見你回來了。今個周末,你會到來跟我相會嗎?
PS:筆者先生/小姐,其實……可以寫得更到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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